镇人大主席团主席公款宴请上级被党内警告
时间:2016-03-13 11:15 来源: 我爱IT技术网 编辑:佚名
华商报讯(记者 毛明博) 华商报记者昨日从石泉县纪检监察部门获悉,经持续报道,因用公款宴请上级检查组的石泉县两河镇人大主席团主席刘伟熊被党内警告,且被作为10起反面典型之一全县通报。
被列为典型问题全县通报
今年8月13日上午9时,石泉县两河镇村民陈某反映,该镇人大主席团主席刘伟熊在镇上“红花人家”饭店公款宴请他人,开具发票单位为:“两河镇政府”、消费金额为1530元、开票日期为今年1月12日。对此,刘伟熊表示,这张消费金额为1530元的发票,系两次招待市、县工作组的餐饮费,当时已经公款报销。
8月20日下午3时,石泉县监察局副局长王玉安表示,8月8日曾接到关于刘伟熊公款宴请上级的匿名举报,看到华商报报道后,监察局联系到举报人正式调查。随后,石泉县纪委、监察局经调查认定,其公款宴请行为,系违规超标准接待。
据悉,刘伟熊违规用公款接待宴请已被列为该县10起违反作风纪律典型问题被全县通报批评。
将继续整治“五股歪风”
石泉县纪委、监察局称,该县通报这10起违反作风纪律典型问题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狠刹节日不正之风和整治“五股歪风”,加大查处问责力度,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华商报记者在该通报中发现,刘伟熊是因其在今年的公务接待中,均安排在镇外农家乐接待,违反了镇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石泉县纪委对其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石泉县纪委、监察局要表示,今后将持续明察暗访,加大查处问责力度,保持高压态势,整治“五股歪风”,确保“四风”问题不反弹。
(原标题:公款宴请上级 当事人被党内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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