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住房公积金查询-滁州住房公积金提取-利率-贷款
时间:2016-04-04 19:22 来源: 我爱IT技术网 编辑:网络
申请办理滁州市公积金提取的条件和对象: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金额: (一)非贷款购买具有产权的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有住房以及拆迁安置住房等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二)建造、翻建以及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三)贷款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共同还款人)可以提取; (四)租赁本市住房、房租支出超出家庭收入25%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五)调离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六)非本市户口、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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