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2016年艺术类专业校考考试内容及分值:
1)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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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笔试,满分 250 分) |
复试(面试,满分 300 分) |
三试(笔试,满分 20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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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文学艺术基础知识:中外文
②新闻述评:在规定的时间 |
①才艺展示:展示个人最具代
②构思阐述:在规定的构思时间内,按照题目构思情节完整 |
作品分析:观看一段影视 |
2) 音乐学专业(钢琴、声乐、器乐<只招收琵琶、二胡、古筝>招考方向)
说明:(1)考试曲目以网上报名所填报的曲目为准,现场考试时不得自行更改。
(2)考生如缺考上述任何一项考试,将取消合格资格。
3) 美术学(含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
测试内容:素描(4 开半身带手写生,300 分)、速写(8 开场景速写,150 分)和色彩(4 开色彩创意写生,300 分)。
说明:由我校提供考试用纸,考生须自备绘画工具与颜料。 4) 舞蹈学专业
5)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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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
(笔试,满分 250 分) |
复试
(满分 300 分) |
三试
(面试,满分 20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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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文艺常识:中外艺术、文
学基础知识问答(150分)
②形象绘制:将图片中的人
物照片绘制成速写造型
(100分) |
①面试:
构思阐述: 在规定的时间内,按
照题目构思情节完整的原创故
事,并现场讲述(100分)
②笔试:
故事创作:根据命题用画面和文
字描述故事情节(200分) |
①现场问答:
读图问答(100分)
②才艺展示:
现场展示个人才艺( 美
术、 电脑或其他特长展
示)(100分) |
6) 书法学专业
测试内容:临帖(对临指定碑帖,250 分);创作 I(楷书,将指定文字写 成书法作品,250 分);创作 II(篆、隶、行、草任选一种,不得为楷书,将指 定文字写成书法作品,250 分)。
说明:(1) 不得在卷面上打格、盖印章,不允许做任何标记。
(2) 不得自带纸张。由学校提供考试用纸、毛毡、笔洗。
(3) 考生自备毛笔、墨汁和墨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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