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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力挺的快播为何非死不可:天价罚单与大佬暗战才是重点
快播 CEO 王欣口才吊打陪审团,菜刀论更是让网友纷纷力挺表示“还我快播”,举报方乐视,被爆吧后大呼冤枉,薯片“乐视”谐音遭殃,腾讯的某位公关微博表示“深深吐一口气”。但乐视、腾讯真的就“清白”了么?这次的“唇枪舌战”之后,为什么说快播就非死不可呢?
转载自微信公众号:企业说(qiyeshow)
理由一:天价罚单
2012 年乐视网曾因快播侵犯乐视网影视作品的网络传播权,向国家版权局进行投诉。当年,乐视网共取证了快播 500 余部侵权作品,2012 年就快播侵犯《潜伏》、《隋唐英雄》等十部影视作品网络传播权,向国家版权局进行投诉,2013 年国家版权局责令快播停止侵权行为并处罚款 25 万元,该案已于 2013 年 12 月 27 日终结。

2013 年,优酷土豆集团、搜狐视频、腾讯视频、乐视网、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 (MPA) 、美国电影协会 (MPAA) 、日本内容产品流通海外促进机构 (CODA) 、万达影业、光线传媒、乐视影业等多家公司联合发布“中国网络视频反盗版联合行动宣言”,表示将联合对抗百度、快播等日益严重的网络视频盗版和盗链行为,并宣布已向法院起诉百度、快播的盗版侵权案件共立案百余起,涉及百度盗链、盗播移动视频版权的影视作品逾万部。
在当年的起诉快播阵营中,乐视和腾讯都在其中。
2014 年 6 月 26 日,深圳市场监管局稽查大队执法人员送达对快播公司侵权行政处罚 2.6 亿元罚单,罚单即日生效。然而,快播迟迟未缴罚款,在拖延了半年之后,被申请强制执行。天价罚单创下互联网企业被罚最高纪录。
2.6 亿对于快播来说意味着什么呢?看了这张图你就明白了:

理由二:大佬暗战 快播投资人周鸿祎与腾讯的恩怨
关键词“马化腾 快播”,第一条新闻就显示出来马化腾曾经在两会期间的媒体见面会上公开对投诉快播事件进行过回应:盗版就要投诉。
2007 年,二次创业的王欣利用 P2P 技术做视频,创办快播,成立之初即获得了两位天使投资人的大力支持。

一位是腾讯公司五位创始人之一曾李青(曾于 1999-2007 年期间担任腾讯首席运营官),投资了 166.8 万,占股 10%,最后因王欣一直忽视快播的盈利探索,曾李青第一时间选择了退股;

另一位就是周鸿祎,投资了 78.5 万元,占股 10%,王欣更标榜周鸿祎,评价其“很靠谱”。2008 年年底,快播得到软银赛富的 A 轮投资,据悉这也是周鸿祎从中“牵线搭桥”的结果。
“盗版”+“色情”让快播得以迅速发展,也使得它一夜倒下。许多业内人士认为,快播倒闭,周鸿祎等快播背后的大佬和推手们都难辞其咎。
巧妙的是,快播的两位投资人都多少与腾讯有些“恩怨”。曾李青是腾讯五虎之一,据知情人士的爆料,曾李青和马化腾的关系微妙,他也是最早离开腾讯的创始人,其他四位创始人现仍留在腾讯;而周鸿祎就更不用说了,两家的恩怨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腾讯既铲除了竞争对手快播,也打击了宿敌周鸿祎。
快播已然被推到了风口浪尖上,虽说网友力挺,但快播侵犯了其他视频网站的利益,面对 2.6 亿的天价罚单,互联网大佬们的狙击以及国家政策,快播非死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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