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没那么特殊】一直听到来自媒体行业内外的很多声音,对这个行业性质的认识有些误解。
媒体其实跟一般的商业机构没什么两样:通过提供资讯产品来盈利。媒体的出现正是为了满足市场的资讯使用需要,为受众和资讯发布机构提供信媒通道而获得报酬,仅此而已。
而媒体的所谓公共属性、行业道德,是在媒体发展出现一些问题后(如有偿新闻、权力依附、黄色低俗、侵犯私权等),社会和政府对媒体提出的“行规”(如真实客观准确、对权力和资本的抵制、禁止对私权的侵犯、克制对暴力、性、种族等问题的报道等),正如食品危机爆发后社会和管制部门为食品行业制定规则一样。

之所以媒体的公共属性、行业道德被高度关注,是因为媒体的社会影响力太大,在现代社会,媒体已构成公共生活、商业和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乃至平台,这是大多数其他行业所不具备的特性。
盈利问题,自然应成为一家媒体考虑的首要问题。这同一家公司考虑的问题并无区别,比如提供什么产品让消费者能买单消费(提供什么内容产品让受众购买,以及提供什么平台吸引广告发布)。
至于政党办媒体,则不属于以上讨论范畴,但管理、运营体制改革后,出现的半市场化媒体也开始符合上述特性。
就媒体提供的新闻或者资讯内容来说,其意义在于为受众提供产品。媒体运营不等于内容生产,前者的目标在于创造价值,后者在于提供产品,当然提供产品的意义在于为受众创造价值,这与媒体运营的目标是为自身创造价值是不同的。
制造业同样如此,生产部门要考虑的是为消费者创造价值,而企业管理层要考虑的则是企业盈利发展的问题。就这个意义来说,媒体的主编/chief editor相当于企业的产品总监,媒体的广告/经营总经理相当于企业的营销总监,而媒体的社长/发行人/台长/president则相当于企业的总经理/总裁/CEO。
所以,媒体经济研究也如研究企业经济一般,可以分为内容生产、市场经营(包括售卖推广如发行、广告及品牌活动等)、媒介管理三大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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