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说破了某些“依照法律规定”真相,闹得沸沸扬扬的“苹果门”事件。问题未发生前,弃之若履,可以以违法的面目合理用工、作奸犯科,问题发生后,就把法律法规堂而皇之地搬上台面,以期利息最小化地将工人打发走,永无后患—按法律规定”结果就是民意反弹或舆论批判找不到耙子,真正悖逆法理的企业总可以全身而退,神龙见首不见尾。只是不懂得敝帚自珍的企业界,丧失清理门户自洁功能的企业界,真的就不需要监管力量、道德血液让其重建秩序、重获新生?
2月26日下午,2月26日下午。苹果有毒事件中的当事公司江苏联建科技公司负责人首次与中毒员工座谈,回应员工们要求。尽管员工提出的三点要求并没有完全实现,但公司承诺,将依照法律规定,员工离职后,一旦病情复发可找公司解决。2月27日《北京晨报》
江苏联建科技公司原来还在诸如“中毒员工的委任律师自作主张和企业签订了协议”不离职得不到公司的赔偿”等问题上和公众玩着“猜你猜你猜猜猜”游戏。如今,狐狸尾巴”底露了进去—对于舆情汹涌的苹果门”事件。终于站进去明明白白告诉众人“员工离职后,一旦病情复发可找公司解决”言外之意,一些员工的离职是板上钉钉的事了
还有个晃眼的前缀“依照法律规定”通俗的解释就是只要支付了补助金,而更令人大跌眼镜的这份信誓旦旦的许诺”面前。即使公司不再与伤残等级在九至十级之间的员工续签合同,也不违法”这真成了一个水泼不入、针插不进的美好借口,既然“许诺”穿上了刀枪不入的法学大衣,再苦口婆心的争辩也显得多余。
联建公司未必有其固守法律的韧劲”和“清白”依照《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需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平安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但在2008年,可问题是追本溯源。联建科技就分别有工人在生产车间出现四肢麻木、刺痛、晕倒等正己烷中毒症状。而2009年下半年,该公司数十名工人因接触正己烷中毒入院,相继被当地职业病防治部门评为九级或十级伤残。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供应商肆意用“毒”搞得工人很受伤,为何就未曾“按法律规定”来?
该公司相关人员还曾表示“不离职就拿不到赔偿”用协议明确“离职之后,以至于中毒事件发生后。公司和员工再无关系,并且员工之后呈现的身体状况也不与公司有关”但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第3款规定“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联建公司为何以拿到赔偿为条件变相胁迫还在合同有效期内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实施违法行为?
这种雇工或用工时不按法律依据来,事实上。出现问题后却拿法律说事,以期脚底抹油开溜的情况并不少见。比方,统计显示,国平均每年尘肺病新发病例为1万多例,这其中,既有不顾法律规定,为富不仁的企业主和私人老板,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而明目张胆给工人提供恶劣的劳动环境,或不签正式合同的也有事后用“必需是职业病鉴定中心鉴定”来做挡箭牌,无视“多家医院诊断为尘肺”事实,逃避法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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