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HTML] DOCTYPE (引用外部 DTD 规范)
网页玩了这么久,从来没有手动从头打造过一个网站,以致于一些细节的部份,都没注意到,导致我浪费很多时间在Debug一个怪问题,还以为IE又Sucks了勒..囧。就是在弄和Browswer Compatibility(IE6、IE7、Firefox、Safari)有关的issue时,由于要打造一个"尽量"能够在外观上一致的Web User Interface,一直在搞CSS Hack这玩意儿,但卡在某个关卡,一直找不出为何css hack一直失败,塬本还想说,该死的M$又有新的patch导致IE6、IE7又可以识别某些特殊的selector了,害我一直找新的css hack,但没想到是自己耍白痴,没有基本常识,连 这个最基本的东西都没加到,当然css hack一直失效啦...OMFG,害我花了两个多小时,结果玩了更多的CSS Hack,尽是一些「奇淫技巧」...Orz。
因此,我学到了,在写XHTML的第一步就是记得声明符合自己需要的DOCTYPE,但这些DOCTYPE又有许多Branch,要深入了解,得再花些时间,遵循"有名"大站的DOCTYPE来试试,不失为一个好方法。
※Blogger.com以及Facebook所使用的为,严格的(Strict):要求严格的DTD,你不能使用任何表现层的标识和属性
※着名的设计大师Zeldman个人网站使用的是过渡的(Transitional):要求非常宽鬆的DTD,它允许你继续使用html4.01的标识(但是要符合xhtml的写法)
引述自此站:
如果 HTML 缺少第一行的 DOCTYPE 设定,将会使得浏览器无法在「标准模式」下显示 CSS 效果!
缺少第一行的 DOCTYPE 设定时,浏览器会变成 Quirks 模式, Quirks 模式有人翻译为「旧版相容模式」、有人翻译为「怪癖模式」...... 主要都是会让网页无法正确显示 CSS 的正确效果,变成和 IE5 差不多的旧式效果!
因此以在 HTML 中的第一行一定要有 DOCTYPE 的宣告设定!XHTML 目前已发展到 XHTML 2.0 版本,但是在现今浏览器与 CSS 整合上的应用还是以 XHTML 1.0 版本的相容性最好, XHTML 1.1 以后语法的改变差异太大,有些常用的网页语法都不能用了,因此目前最多人使用的还是 XHTML 1.0 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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