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4-01 19:36 来源: 我爱IT技术网 作者:佚名
数据有效性就是一个规则,符合这个规则的数据就是有效的,就可以被录入,不符合数据有效性规则的数据就是无效的数据,也是无法被录入的数据。在设计有效性的时候我们经常要重复的设计同样的有效性规则,这样比较费时间,现在我们就用复制的方法来重复设置有效性规则。
详细的具体步骤或操作方法
首先我们给一个单元格设置一个有效性规则,然后复制它,点击数据选项下的【数据有效性】

在弹出的数据有效性对话框中,设置有效性条件为文本长度,最小值是1,最大值是4,然后点击确定

接着我们选中这个设定好有效性贵的的单元格,然后拖动右下角,快速填充所有的行

我们看到所有的行都变成了【唐世果】,点击右下角的这个复制选项,在菜单中选择【仅填充格式】

接着点击菜单栏上面的【数据】选项,在其菜单中,选择【数据有效性】

弹出一个消息提示,点击是就能快速的复制好有效性规则。

方法二:选择性粘贴
如果我们想要复制有效性规则到别的列而不是同一个列,那么我们就得使用选择性粘贴了。右键单价这个设定好有效性规则的单元格,然后选择复制。

接着右键单击想要设定同样有效性规则的单元格,也可以选中整个列,然后点击【选择性粘贴】

在弹出的对话框中你勾选【有效性验证】,然后点击确定.这样我们就复制好了有效性规则。
经验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作者声明:本文系本人依照真实经历原创,未经许可,谢绝转载。
- 评论列表(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