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等不等于正式员工?试用期离职问题
描述:
有个问题:想请教各位大大们~ 就是不久前小的刚新进一间工厂~ 但是呢,在厂务拿给我们填表时(个人数据) 有两张~ 起先,我跟另一名,也是新进的同事就有先问过,另外一张,有个员工守则,这也要签名吗? 厂务回:是((问题是我们没有看到员工守则阿?))等之后,我跟那位新进同事签完名后,那位厂务,才去拿了员工守则,叫我们有时间,在看!好了,问题来了......一开始,就没说清楚,是生产线(我跟那位同事进厂后 看到都傻眼了)。后来,我们两个,还是乖乖的 上班= ="还加班= =,一星期过后~ 我有点后悔,不想待了....(生产线的模式跟速度,让我有点快接招不住了)试用期为3个月! 我们应该算是,新进员工而已吧?!但翻开员工守则,写到:1.要解除劳工关系,要30天前说= =2.递交辞职申请未够30天的,自动离职的话,也是不发还当月薪水= =
请问:我能就口头跟工厂说明,辞职就可?还是怎么做?还有我只做五天,这样有薪资可拿吗?!(工厂周六日均休假)。还有工厂有叫我们要去开户,才可转薪资进去,这样我还要去开户吗?!拜托,各位大大教教我吧! 我想我是试用期不属于正式员工,应该不用走正式员工的流程对不?感激!
解答:
答案仅供参考→
1、任何公司除了劳基法之外,也可订定自己的规则,"你都签了,表示你同意。";
2、有你的签名,白纸黑字,所以以你情况建议撑到30天领到薪水,在离职;
3、另外,要么快点走人,薪水不领了,要麻撑一个月,现在提辞呈,薪水还能拿到,薪转户头也去开一下,反正就是忍着点,低调点,按照他们的规定去做,这样你的薪水以会领到。
3、递交辞职申请未满30天的,自动离职的话,也是不发还当月薪水,任何公司除了劳基法之外,也可订定自己的规则,你都签了,表示你同意。都撑一个星期了,还剩不到四个星期,要麻撑下去,要麻走人不领。薪转也照规定去开,才不用跟公司那里搅来搅去,你已经够烦了,省一事少一事。至于试用期等不等于正式员工这个每个公司的规定可能有所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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