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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有人看过莫言的小说吗有哪些最好看的?(请推荐长篇的)莫言小说的特色在那里?
生死疲劳
这个推荐看看 很诡异 小说很厚的说 讲了一个生死轮回的故事 时间跨度很大
小说的叙述者,是土地改革时被枪毙的一个地主,他认为自己虽有财富,并无罪恶,因此在阴间里他为自己喊冤.在小说中他不断地经历着六道轮回,一世为人、一世为马、一世为牛、一世为驴……每次转世为不同的动物,都未离开他的家族,离开这块土地.小说正是通过他的眼睛,准确说,是各种动物的眼睛来观察和体味农村的变革.
《生死疲劳》是一部向中国古典小说和民间叙事的伟大传统致敬的大书.在这次神圣的“认祖归宗”仪式中,小说将六道轮回这一东方想象力草灰蛇线般隐没在全书的字里行间,写出了农民对生命无比执著的颂歌和悲歌.
地主西门闹一家和农民蓝解放一家的故事充满了吊诡和狂热,唏嘘和罹难.当转世为人的“大头儿”终于执著坚定地叙述时,我们看到了一条生气沛然的人与土地、生与死,苦难与慈悲的大河,流进了我们的心田.
在莫言对伟大古典小说呼应的那一刻,聆听到了“章回体”那最亲切熟悉的大音;莫言承受着生死疲劳的磨砺以及冤缠孽结,将中国人百感交集、庞杂喧哗的苦难经验化为纯美准确的诗篇,祈祷祖国庄严、宁静、祈望人类丰沛的生命祥和、自然.
《生死疲劳》将六道轮回这一东方想象用中国古典文学草蛇灰线的方式,隐没在全书的字里行间,写出了农民对于土地无比执著的颂歌和悲歌.据莫言介绍,这部长达55万字的小说,由于构思成熟,他共用了43天的时间就写好了.“在写作中,我丢掉了电脑,重新拿起软毛笔,创作的激情从笔下汹涌而出.”由于小说写得快且长,莫言为此反而感到不安,怕因一时的疏忽而为文本带来瑕疵.
由于莫言首次尝试近似章回体的叙述方式,从而使小说在阅读时有类似阅读中国古典小说的快感.对此,莫言解释说,他并不是刻意为之,而是因小说叙事的需要,尤其是为了区别章节之间的界限.
问题2:请帮我分一下莫言的《红高粱》的文学意义 变革意义[语文科目]
、“红高粱”意象分析
一方面,无边无际的红高粱是作为凸显人物性格的特殊氛围,另一方面又是意象象征.作为红色意象,“红高粱” 是生命之火生命之欲的象征,整体而言,是生命强力的象征,是诗一般沉醉、升腾、勃发的生命意志的象征.是先辈们雄强生命的象征.
“红高粱”这个意象是个“原始意象”,承载着种族记忆和集体无意识.荣格认为“原始意象”的“每个意象中都凝聚着一些人类心理和人类命运的因素,渗透着我们祖先历史中大致按照同样的方式无数次重复产生的欢乐与悲伤的残留物.”他还讲,“谁讲到了原始意象,谁就道出了一千个人的声音,可以使人心醉神迷,为之倾倒.与此同时,他把他正在寻求表达的思想从偶然和短暂提到永恒的王国之中.他把个人的命运纳入人类的命运,并在我们身上唤起那些时时激励着人类摆脱危险、熬过漫漫长夜的亲切的力量.”(——荣格《论心理学与诗的关系》)莫言在西方文化与文学的启发下,在民间生活环境的刺激中,敏锐的捕捉到积淀着民族集体无意识的原始意象“红高粱”,找到了回返最邃远的生命源头的途径.“红高粱”显现了中国民族祖先的一种生命状态.在作品中,红高粱意象又与家族先辈爷爷奶奶叠合,使人物形象成为了中国文学史上少见的、具有巨大艺术震撼力的艺术形象.所以,在《红高粱》出现后,通过张艺谋的电影演绎,《红高粱》像红色的旋风迅速席卷了八十年代的中国的每一个角落.
问题3:莫言《红高粱》的 生命意识[语文科目]
《红高粱》既是“寻根文学”的终结,也是“新时期”“新历史小说”家族小说的起源.其中透出的强烈的生命意识和人物的历史边缘性都给新时期小说注入了新鲜的血液.
强烈的生命意识:
(1)红高粱是有爱恨情仇的鲜活的生命个体,山川草木、清风白云甚至溺尿都是有生命质感的.《红高粱家族》中,“我奶奶”从出嫁的那天起似乎就注定了她的悲剧命运,然而她却凭着坚强和果敢闯了过来,从而获得新生,获得了自己的爱情和事业;罗汉大叔面临酷刑自知没有生存的希望却并不绝望,依然以自己的忍耐力与极刑斗争到底,他的英雄气概被后人传为佳话;“我爷爷”率领的非正规军队虽然抗日失败了,他的率性和他的辉煌业绩却被载入史册传为佳话,“使我们这些不肖子孙相形见绌”.在这里,社会正统的伦理道德和是非观念失灵了,我们所感觉到的只有强盛的生命力量的震撼之美.(2)植物是有生命的,这是无可厚非的事实,但植物是有灵性有感觉的却是童话神话里和寓言中才有的事.然而在莫言笔下,植物的灵性和感觉却是那么的自然,丝毫不让人觉得突兀.红高粱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也有喜怒哀乐,也会“肃然默立”、“感情激荡”,“向苍天呼吁”,它们同扎根于故乡的黑土地,已经与“我爷爷”、“我奶奶”融为一体,山川河流、蓝天白云、风雨雷电都是通灵的有感觉有感情的,河水也会愤怒从而给人施加惩罚,也会因悲哀而呜咽.(3)死亡皆自然.文中对罗汉大叔被活剥皮的过程写到极致,将生命结束的瞬间无限拉长,把死亡过程本身酣畅淋漓地展示出来.描写酷刑并不一定代表作者受过或者执行过,而是靠着艺术想象虚构出的真实,其目的却是为了展示在极端情况下人的生命感觉和生命存在状态本身即生命本身,而不是聚焦于死亡的意义.在这里,莫言将人置于生命的临界点上加以考察,即将死亡“降格”到“物质——肉体”层面,“为肉体恢复名誉”,将“一切高级的、精神的、理想的和抽象的东西转移到整个不可分割的物质——肉体层面、大地和身体的层面”,是对传统文学“死亡禁忌”的反拨,是对民间死亡观念的文学表现.在莫言的文学世界里,众生在成为中华儿女英勇不屈、顽强拼搏的精神的象征,成为中华民族的精魂.莫言小说的主要人物往往不是那些由正统文明观念所认定的英雄式的所谓历史主体,而是那些被主流历史排斥在外的普通的人群.他们粗鲁、顽愚,与正统的文明沾不上边,往往还带有破坏性,然而正是这些不开化的非正统历史的边缘人物往往具有强大的生命力量.
问题4:哪位大神知道莫言的小说《红高粱》(不是电影)详细的情节介绍啊……急求……
《红高粱》叙述的主要是一支民间抗日武装伏击日本人汽车队的故事,表现了一定程度的国家意识和民族意识.但这不是主要的.作为这篇小说精神主体的是强烈的生命意识:对带着原始野性、质朴强悍的生命力的赞美,对自由奔放的生命形式的渴望.正是这种生命意识使那个老而又老的抗日故事重新获得了震撼人心的力量.红高粱,就是这种生命意识的总体象征.它可以称之为《红高粱》的“生命图腾”.小说用这样充满激情的语言描写红高粱,赋予红高粱以生命:“八月深秋,无边无际的高粱红成汪洋的血海.高粱高密辉煌,高粱凄婉可人,高粱爱情激荡.秋风苍凉,阳光很旺,瓦蓝的天上游荡着一朵朵丰满的白云,高粱上滑动着一朵朵丰满白云的紫红色影子”;“它们都是活生生的灵物.它们根扎黑土,受日精月华,得雨露滋润,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显然,小说中的红高粱决不仅仅是一种植物.与赋予红高粱伟大的生命相对应,作品中那些演出了一幕幕英勇悲壮的活剧的英雄;也总是伴随着红高粱,或者与红高粱融为一体.余占鳌和戴凤莲是在高粱地里完成了神圣的结合,戴凤莲又是在高粱地里流尽了最后一滴血,小说把她30年的生活比作“红高粱般充实”.余大牙带着高密东北乡人应有的英雄气概坦然赴死的时候,放声高唱的是“高粱红了”,任副官在枪声中、子弹下坦然前行的时候,用口哨吹出的曲调也是“高粱红了”.在这种描写中,人与高粱获得了同一种品格.这种强烈的生命意识在小说中的极端表现形式,就是用冷静乃至审美的态度来描绘生命的痛苦与毁灭——比如刘罗汉被割下耳朵和生殖器、被活活剥了皮,戴凤莲让余占鳌和冷支队长喝下掺了罗汉大爷鲜血的酒,队员们那惨烈的死亡,等等.因为人只有置身于巨大的痛苦之中或者面临死亡的时候,才能强烈地意识到生命的存在.这种描绘一方面强化了生命意识,同时也使小说呈现出新奇、残酷的美.小说对于强悍的生命力和自由奔放的生命形式的肯定有时甚至超越了一般的伦理评价.余占鳖与戴凤莲野合,为了占有戴凤莲将单家父子杀死,这以中国传统的伦理尺度来评价是不道德的,但作品对此作了肯定性描写.即使是对余大牙这个贪财好色的人,作家也赞美他坦然赴死的英雄气概.这种强烈的生命意识甚至促成了作品中一个特殊角色——“我”的诞生.在作品中,“我”不仅是一个叙述角度,而且是以不同于余占鳌等人的生活方式生存着的下一代的代表.而对爷爷那生命力旺盛的一代,“我”只有自卑与仰叹.余占鳌等人与“我”实际上形成了一种距离,一种对比.在这种距离与对比中,作家一方面强化了对余占鳌等体现的那种生命力的仰慕,一方面对那种生命力在今天的人们身上已经消失感到悲哀.所以在小说中“我”才慨叹:“先辈们的英勇悲壮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感到种的退化”;“我爷爷辈的好汉们,都有高密东北乡人高粱般鲜明的性格,非我们这些孱弱的后辈能比”.从艺术的角度看,小说打乱时空结构的意识流式的叙述方式对于当时的读者来说已不陌生.它最大的突破,最借鉴马尔克斯等人的魔幻现实主义手法,以奇特的感觉为动力,改变客观事物的存在形式,把静态的变成动态的,把无生命的变成有生命的,使读者从习以为常的事物中获得全新的审美体验:金色的太阳“齿轮般旋转”;“残缺的杏黄色阳光,从浓云中,嘶叫着射向道路”;被割下的耳朵“在瓷盘里活泼地跳动,打击得瓷盘叮咚叮咚响”;“子弹在低空悠闲地飞翔,贴着任副官乌黑的头发滑过去”;“高粱的奇谲瑰丽,奇形怪状,它们呻吟着,扭曲着,呼号着,缠绕着,时而像魔鬼,时而像亲人,……红红绿绿,白白黑黑,蓝蓝黄黄,它们哈哈大笑,它们号啕大哭,哭出的眼泪像雨点一样……”;等等.小说的比喻也因其反常规而显得十分新奇.例如说死神有着“高粱般深红的嘴唇和玉米般金黄的笑脸”;说死骡马的大肚子在水的浸泡和太阳的曝晒下突然炸裂,“华丽的肠子,像花朵一样溢出来”;说“有人往栅栏边角上那个铁皮水桶里撒尿,尿打桶壁如珠落玉盘”;等等.此外,在叙述过程中,作家有时故意插入一些与总体叙述风格相背离的语言.例如“我”看到母亲的小脚就想高呼“打倒封建主义!人民自由万岁”;借92岁农村老太太的口唱一段顺口溜;引录一段县志上平平板板的公文;等等,都给作品涂上了一层淡淡的幽默、诙谐的色彩.强烈的生命意识、具有民间传奇色彩的题材与上述不同艺术手段的融合,使这部中篇小说获得了巨大的成功.(董炳月)【作品评价】《红高粱》是最能反映莫言风格的一篇奇作.小说以一块块的感觉画面组合而成,形成一个以独特感觉为基础的“红高粱”世界.从题材看,小说取材于作者家乡的抗日生活,写作目的也很明确,在小说结尾处作者表示:“谨以此文召唤那些激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我是你们的不肖子孙,我愿扒出我的被酱油腌透了的心,切碎,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伏惟尚飨!尚飨!”在小说里,作者以家乡的红高粱作为背景,以活生生的感觉记忆为笔锋,游犁般地描写着家乡的抗日生活画面.无边无际的高梁地红成?洋的血海,血海中,有着生命的野合,有着活剐的血腥,有土匪的出没,有英勇的伏击.与以往的“抗日文学”不同,《红高粱》摒弃了种种思想框框的制约,抹去了单纯乐观的色调,把家乡的抗日生活重新放置在民族的自然发展和充满血腥的历史过程中去.后来有人惊叹地评价,《红高粱》把抗日题材“拖出了困海”.不仅如此,《红高梁》还为我国当代的“战争文学”拓出了一条新路. 小说为我们塑造了一个引人注目的女性形象,那就是“我奶奶”.在莫言的感觉世界中,“我奶奶”首先是一个充溢着生命活力与性的诱惑的风流女子.她十六岁出嫁,憧憬着能颠倒在一个强壮男人的怀抱里,殊不知,贪财的父亲把她嫁给了一个麻疯病人,只因为单家是个百里首富,只因为单许给他一头骡子.“我奶奶”绝望了,死而后生,她不顾一切,顺从自然地接受了高梁地里与余占鳌的野合.小说运用感觉的笔触,描写了这场野合的亢奋场面.一个是拦路劫持,身强力壮,后来成为土匪司令的余占鳌;一个是被礼法世界推向火坑,而又绝处逢生、情欲之血沸腾不已的妙龄女子,他们狂欢做爱,他们精神契合,此时此刻,传统的伦理道德荡然无存, 生命之火一浪高一浪地燃烧.“我奶奶”那红高粱一般通红的性格也由此成形.在莫言的感觉世界中,这一人物之所以充满坚定的抗日激情,不是因为种种苍白的理性思想的原因,而是因为,或者说最重要的原因是,“我奶奶”的管家与情人刘罗汉大爷为保护她和她家的财产而被日本人活活生剥,这一血腥惨目的景像使她不杀日本人不得安宁.她端出纪念刘罗汉大爷的血酒,让余司令喝了去杀日本人,让儿子豆官跟上余司令为罗汉大爷报仇,而自己也象大鸟一样牺牲在伏击日本人的战场上.“我奶奶”这一形象,完全不是传统美学的善男信女形象,而是一个有着女性身躯,充满生命活力,洋溢着风流情性,以义气为热血的形象.有人认为,这一形象具有某种西方的审美特征,是个拥有“性解放”意识的现代女性形象.其实,这一形象的文化底蕴依然渊源于我国的传统文化.在我国广大农村,保存与流传着一种具有原始意味的,常与礼教相对峙的俗文化方式,在这一文化方式中,人们以求生为第一愿望,以男女相交为本性常情,以忠义相助为处世原则,以敢做敢为为英雄豪气.“我奶奶”这一形象,充分体现了这一俗文化的如许特征. 小说以一幅幅独特的感觉画面构成莫言的感觉世界.无边际恍如血海的红高粱,高粱地里狂风疾雨般地男女做爱,“我奶奶”那风流的充满诱惑的形体与肉体,刘罗汉大爷被活剥后仍然痛骂不休的令人颤栗的场面,奶奶临死前对天理的种种发问与骄傲的自我伸张,无一不是充满激情的感觉投身.莫言的感觉与众不同,他的感觉除排斥了传统伦理与理性教条的制约外,更重要的是,他的感觉具有北方农村那种土生土长的,具有原始意味且发育不全的质朴而又充满灵气的农民式的感觉心态,具有浓郁的我国民俗文化的认知特征.为恰切地表现这一感觉心态,莫言的小说总是习惯以“童年视角”为感觉本体.《红高粱》就是以十四岁的豆官的感觉记忆作为线索,另加上“我”的感觉补充组合而成的.细心描绘每一个不同的感觉场面,再把许多的感觉场面加以串联组合,形成完整的感觉体系,便是《红高粱》乃至莫言的创作特色.
问题5:请问该怎样理解莫言的红高粱呢?
《红高粱》是一个具有神话意味的传说.整个小说在一种神秘的色彩中歌颂了人性与蓬勃旺盛的生命力.因此,赞美生命是该书的主题.“是要通过人物个性的塑造来赞美生命,赞美生命的那种喷涌不尽的勃勃生机,赞美生命的自由、舒展.
《红高粱》并不是十分具有现实性的作品,也不是一种对民族文化的寻根.相反,在这个联系三代的以过去时回叙出来的故事中,塑造的是一个未来意义的人格,是一种人格理想,超越了具体的社会表层,具有人的本性与本质的深度,《红高粱》自始至终所呼唤的主题就是勃勃的生命力,就是张扬活得不扭曲、无拘无束、坦坦荡荡的生命观.因此.摆在读者面前的作品不是一个已被理解的世界,而是对一个世界的生命的理想.这种理想就是在那具有“太阳崇拜”的神话中.《红高粱》不同于以往任何一部反映农民的书籍,它的视角已从传统的对土地的礼赞转向了对生命的礼赞.故事的超常特点决定了叙事的非现实性,故事的地点也被淡化.在《红高粱》中甚至淡化了社会最基本的结构——村落.《红高粱》的所有叙事元素与视听元素都在为这种自然生命的热烈、自由自在和痛快淋漓的风格服务.
与以往的探索小说不同,《红高粱》虽然也承载了作者对生命主题的意念,但并不是完全像《黄土地》等探索淡化情节,靠纯粹的语言的震撼力来直接表达导演的意念.作者在这部下小说中是从实处入手,从规定情境下的具体人物性格人手,编织一个完整、美妙动人的故事框架,从而使意念通过故事的曲折、人物的行为、动作自然而然地流溢出来.在此,作者是如何通过具体的方法来达到这两者的完美结合的呢?
首先,《红高粱》自身有一条完整的故事线,但这条叙事线大部分由文字感受来完成.《红高粱》一开始,就传来了“我”的叙述;“我给你说说我爷爷我奶奶的这段事,这段事在我老家至今还有人提起.”这是一个以现在时进行回述的读点,这个“我”在此是一个故事的叙述者.由于他没有在故事中出现,按理是一个客观的叙述者,但他又是故事中人物的后代,这又使得他具有某种参与意识,从而又具有被叙述的意义.因此,这个读点是非常奇特而又新颖的,它使作者在处理《红高粱》时有了一种游刃有余的读点参照,非常自由而又具有全知性.同时,他的叙述的特点把故事拉远,又具有历史的间离效果.在此读者基础上,《红高粱》在这开场中道明了故事的虚构性.“日子久了,有人信,也有人不信.”从而非常自如地把故事纳入非现实的时空之中.
《红高粱》中的人物关系、周围环境、时间转换等几个主要情节转折点,几乎都是读者感受的.如我奶奶与麻风掌柜李大头的关系,高梁地的“鬼气”,新婚三天新娘回老家的规矩,李大头被杀,秃三炮绑走我奶奶的过程,罗汉大爷的出走,日本人的出场等.《红高粱》还承担了一种“预叙”的功能,如抬轿出发时就告诉读者,轿把式将成为我爷爷,这就增设了读者的“期待读欲”,使故事的进展更富有张力.《红高粱》的空间与文字上也就能尽情挥洒,将大部分的文字用在表现颠轿、劫道、野合、敬酒神、日全食上,让意念承附在具体的画面上,依附于一个个具有强烈生命象征意味的仪式之中,从而达到虚实相生的艺术境地.它“缝合”了过去与现在、意念与故事.
其次,当我们面对《红高粱》时,就会感知到《红高粱》都被那辉煌的红色所浸透.红色是太阳、血、高粱酒的色彩.在这里,《红高粱》对色彩的运用是高度风格化的.开头就是年轻漂亮、灵气逼人的我奶奶那张充满生命的红润的脸,接着就是占满银幕的红盖头,那顶热烈饱满的红轿子,野合时那在狂舞的高粱秆上闪烁的阳光,似红雨般的红高粱酒,血淋淋人肉,一直到那日全食后天地通红的世界……,整部影片都被红色笼罩.作者对这种基调的选择几乎完全剥夺了我们对《红高粱》情节的关注,而进入一种对一个特定的造型空间的纯粹情绪性体验了.这是一种对完美自由的自然生命的渴望与赞美.这不是一个完全现实时空的再现,而是我们内在生命力的精神外化.《红高粱》结束在那神秘的日全食中,红色的扩张力获得了一种凝固的近乎永恒的沉寂效果.黑红色的高粱舒展流动充满了整个《红高粱》空间,极为辉煌、华丽、壮美.
第三,《红高粱》的空间环境与造型描写,都在努力寻求一种色彩的单纯化和空间的神秘与阔大.一切琐细的对比协调和过渡都被抛开,造成一种崇高神圣和神秘生命的生存空间.《红高粱》主要是两个空间环境:高梁地和酿酒作坊,酿酒作坊体现出生命的远古意识,如风雨剥蚀、似古堡般的十八里坡的圆形门洞.而那片自生自灭的高粱地,则透着生命的神圣.当《红高粱》上描写高粱地时,它是作为一个巨大的自然生命符号群,舒展、盛大、坚强、热烈、宽厚.《红高粱》三次对高粱的渲染都呈现出一种人与自然生命的整一性.当我奶奶泪水满面、仰天躺在我爷爷踩踏出来的圣坛上时,《红高粱》上一连出现了四个叠化的狂舞的高潮.在这里,高粱地是生命诞生的见证.而在日本人强迫百姓踩踏高粱的中,又感到生命被摧残的震撼.《红高粱》结尾,我爷爷与我爹泥塑般立于血红的阳光里,面对那高速流动的高梁的镜头,我们内心唤起的是一种对生命的自信和对热烈悲壮的生命的礼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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