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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是一部中国末期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小说以讲述上层社会中的四大家族为中心图画,真实、生动地描写了十八世纪上半叶中国末期封建社会的全部生活,是这段历史生活的一面镜子和缩影,是中国古老封建社会已经无可挽回地走向崩溃的真实写照.把一个个的人物写的活灵活现,有以神话故事中的女娲为开头引出着一故事——石头记.有以甄隐士为线索开始即结束了整个的故事.
在遥远的大洋彼岸又一个国度——英国.她诞生了一位伟大的、杰出的、有天赋的,剧作家他就是莎士比亚.他用他毕生的经历发扬了本国的独有的一种艺术形式——戏剧.那时一个民族,他那时代不灭的灵魂,以各种形式表现着自己、充实着自己.正如莎士比亚与戏剧的微妙关系一样,曹雪芹及其《红楼梦》,就是我们中华民族不朽灵魂的一部分.与其说他是异步伟大的巨著,不如说它是中国通史.与其说那是写贵族的生活,不如说是当时时局的真实写照.从一点点的细节来讲,那种语言的魅力体现出来,用形象生动的语言塑造了许许多多的人物形象.从人物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一张一弛.一丝一毫无不张显出人物的特点,可以说那种语言的叙述找不出一斯破绽.而从中又可以看出一个民族发展的问题,具体的症结,具体的民生国计,无不与此相关联.这不只是一部文学作品,又是一部柬书.
前面说都都是前八十回,而后四十回我认为恰恰相反.从中有许多的破绽,例如贾宝玉在前八十回的一回中已经暗示到其是一悲剧人物,而到高鄂的笔下它又成了一个乐于学习又参加考试而考取举人,从一个顽童到一个好学之人,这中间几乎没有什么衔接,是很令人匪夷所思的.而且在最后又丢下已经怀孕的宝钗出家为僧.而且据说高鄂是因为一个上任的资助,取续写红楼的,我认为一个初衷就不那么纯洁的人,并且也没有理解到曹雪芹的写的《红楼梦》.是无法写好的.再说想象曹雪芹一样的来刻画人物是非常难的,不是容易达到的.我看到不如留下这四十回不写,给人以遐想的空间,还是听美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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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为背景,以围绕事关贾府家事利益的贾宝玉人生道路而的一场封建道路与叛逆者之间的激烈斗争为情节主线,以贾宝玉和林黛玉这对叛逆者的悲剧为主要内容,通过对以贾府为代表的封建家族没落过程的生动描述,而深刻地揭露和批判了封建社会种种黑暗和腐朽,进一步指出了封建社会已经到了"运终权尽"的末世,并走向覆灭的历史趋势.
《红楼梦》以上层贵族社会为中心图画,极其真实地,生动地描写了十八世纪上半叶中国末期封建社会的全部生活.全书规模宏伟,结构严谨,人物生动,语言优美,此外还有一些明显的艺术特点,值得后人品味,鉴赏.
小说作者充分运用了我国书法,绘画,诗词,歌赋,音乐等各类文学艺术的一切优秀传统手法,展示了一部社会人生悲剧.如贾宝玉,林黛玉共读西厢,黛玉葬花,宝钗扑蝶,晴雯补裘,宝琴立雪,黛玉焚稿等等,还表现在人物塑造上,如林黛玉飘然的身影,诗化的眉眼,智慧的神情,深意的微笑,动人的低泣,脱俗的情趣,潇洒的文采……这一切,都是作者凭借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丰厚艺术素养培育出来的,从而使她在十二钗的群芳中始终荡漾着充满诗情画意的特殊韵味,飘散着东方文化的芬芳.
曹雪芹在《红楼梦》中真实地再现了人物的复杂性,使我们读来犹如作品中的人物同生活中的人物一样真实可信,《红楼梦》中的贾宝玉"说不得贤,说不得愚,说不得善,说不得恶,说不得正大光明,说不得混帐恶赖,说不得聪明才俊,说不得庸俗平凡",令人徒加评论.不仅贾宝玉,林黛玉这对寄托了作者人格美,精神美,理想美的主人公是如此,甚至连王熙凤这样恶名昭著的人物,也没有将她写得"全是坏",而是在"可恶"之中交织着某些"可爱",从而表现出种种矛盾复杂的实际情形,形成性格"迷人的真实".
作者善于通过那些看来十分平凡的,日常生活的艺术描写,揭示出它所蕴藏的不寻常的审美意义,甚至连一些不成文的,史无记载的社会习惯和细节,在红楼梦里都有具体生动的描绘.
《红楼梦》在思想内容和艺术技巧方面的卓越成就,不仅在国内成为"中国小说文学难以征服的顶峰".而且在国际上也受到许多国家学者的重视和研究,有法国评论家称赞说:"曹雪芹具有普鲁斯特敏锐的目光,托尔斯泰的同情心,缪塞的才智和幽默,有巴尔扎克的洞察和再现整个社会的自上而下各阶层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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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四大名著《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和《红楼梦》,部部皆是精彩绝伦,而作为一个女孩子,前三部对我而言没有多大兴趣,它们涉及到了军事、政治、神话,所以最吸引我的则非《红楼梦》莫属了.
《红楼梦》带着忧伤、凄凉的气氛,让人常常想落泪,而里面的诗词之多又让人不得不折服其下,怪不得有那么多的人在研究《红楼梦》.
以前就想写一些关于红楼梦的文章,一则因时间仓促,二则笔下无文,所以也就搁下了.近来又重读红楼,实感其中趣味,故写此文,希与古典的朋友们共赏.
《红楼梦》带着忧伤、凄凉的气氛,让人常常想落泪,而里面的诗词之多又让人不得不折服其下,怪不得有那么多的人在研究《红楼梦》呢.
故事讲的是一个家族的兴衰,一个家族的大小故事.主人公为贾宝玉,他应该说来是一个柔中稍稍带刚的男子,他的柔有部分是因为环境所致,他们家上上下下几乎都是女性,掌管全家的也全是女子,自然而然地就应了一句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他们的家族是因为家中一女子进宫当了皇帝的宠妃而盛起,于是他们天天吟诗作乐,而其中又有两女子非提不可,那便是薛宝钗和林黛玉.林黛玉生性猜忌,多愁善感,可贾宝玉偏偏就是喜欢她,她身子弱,老祖宗看不上她,便骗贾宝玉与薛宝钗成亲,林黛玉闻讯气死,而当贾宝玉揭开喜帕发现并非林黛玉,而林黛玉又身亡,悲痛欲绝,出家当了和尚.
这里的是是非非是“剪不断,理还乱”,让人看到古时婚姻的纰漏,它们往往全有父母处理,什么“指腹为婚”,更为可笑的是,他们有时从未见过面便稀里糊涂地成亲了.而且古时女子争着要进宫,因为那样可以使家族富贵,可皇帝有上千嫔妃,得宠一时,没多久又要被淡忘了,她们又何苦进宫呢?皇帝姥儿们饮酒作乐,衣食无忧,而老百姓则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生活之苦让人难以想象,也怪不得有了一次又一次的起义“造反”了,祸害之缘还是在于皇帝身上啊.这一出出的悲剧让人心寒而又愤怒,让人不由得痛恨起古时的苛捐杂税,它们把老百姓一步一步往火坑边上推,真让人深恶痛疾.
《红楼梦》一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了很多,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人也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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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埋藏了的美女--薛宝钗
春梦随云散,花飞逐水流;寄言众儿女,何必觅闲愁.
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袭人等是《红楼梦》主线人物,宝、黛二人的悲剧贯穿始终.薛宝钗虽不是此爱情悲剧的当事人,但也有着相当高的地位.
对于《红楼梦》的结局,我有甚多不满,可有人对我说,“既然你不满,林黛玉最终抱憾而亡,贾宝玉出家为僧,那你觉得,什么样的结局是完美的.”的确,我对甚为不满颦儿之死,颦儿素日也是叛逆角色,终日只想一展才华,违反了古时“女儿无才便是德”之说.颦儿在文中的才华是不容置疑的,我实是钦佩,也为她那种叛逆而佩服.可她为何不能叛逆至底?贾母素日疼她,更疼宝玉,他俩二人想要结为连理枝,贾母也未必反对,她竟不去争取,偏自寻苦恼,气死了.可细细思量,她素日多疑,即使嫁于宝玉,也难免会被气死.她又不似凤姐会借酒撒泼,怎生向贾母开得了这口?她的力量是如此微薄,在贾府她毕竟不像宝钗那样得人心.宝玉,最后看破红尘,做了和尚.难道做和尚真是最好的结局吗?若是如此,世人都改为僧.我的想法太极端了.“你死了,我去做和尚.”预示着这一切,好似一切皆前定,无法改变.我不满的是宝、黛二人最终仍是无法逃出命运的束缚.那人又对我说,“宝玉,做和尚已不是为黛玉而做.宝玉不做和尚,还能做什么?去追求功名利禄吗?”是啊,细度之,对于宝玉而言,这不失为最好的结局.他已淡薄名利,对他而言此皆身外物.追逐名利,让历史重演,看着自己的后代再来上演这“红楼梦”吗?他看似没有摆脱命运的束缚,但命运业已不能束缚住他了,他既不是为颦儿去做和尚,那就是为自己,他也不像世人为了“得道成仙”,而是了无牵挂,看尽红尘.只可惜宝钗为人圆滑,讨人喜欢,她最终最终独守空房,也不免令人觉得有些惋惜.
宝钗也是封建礼教的牺牲品,她以林黛玉之名嫁入贾家,也深知宝、黛二人心意相通,却无力抵抗.薛母再疼她,也无能为力,贾母如此有诚意,自己又怎生婉言拒绝?何况,薛蟠之事,贾家也尽了不少力,宝钗也不想为难母亲.嫁于宝玉后,虽说黛玉已死,宝玉待她也不薄,可宝玉仍是对黛玉念念不忘.最后,她已怀身孕,宝玉仍是舍她而去,出家为僧,留她独守空房.说来,得人心又如何?最终也未得幸福.
我始终觉得宝钗是全剧中真正的强者,她从不再人前为难他人,不与人正面起冲突.她的才华绝不在颦儿之下.我很是最佩服她,她说话从不造次,不该说的话绝不多说,即使是顽话,也是极为小心,甚至是无懈可击.她的才智也是罕有的,她不似凤姐无话不说,说话好似毫不讳忌,泼辣来形容也不足为过,心狠手辣,但她的才智绝差不了凤姐许多.
就拿此二事做分析.她时而劝戒宝玉,宝玉无悔改之意,她也不勉强,一她是姨娘家的,不便多说;二袭人如此劝慰,仍不见起效,多说也无效.就此打住,多说无意.再拿她与宝玉结婚之时,伺机将颦儿的死讯告诉他,也显示了她的才智.这些都是有目共睹的.
在来说说我自己的见解,我自认为对宝钗的为人,性格,想法都不够了解.我只是以一个常人的角度来思考.
宝钗处理世事甚是圆滑,几乎是人见人爱,可难免会有点虚伪感.她对何人都是如此,也不轻易像他人倾吐心声,她就好似将自己藏起一般,在我看来没有人自愿,将自己埋藏,她也许是为了建立地位,或是想得人心才这么做的.在母亲面前,她是贴心,在外人面前,她是懂事,薛姨妈脸上也有光.也许她是招人喜欢,可同时她将真正的薛宝钗埋葬.在整部书中,表面上她也许是最完美的,可我总觉得她出卖了自己的心,自己的灵魂,那还有什么完美可言?也许是家境关系是她不得不如此,家有薛蟠这酒囊饭袋,虽有薛蝌,可毕竟不是亲哥哥.她可能想忍得一时,时机成熟后,便可寻回自己,可到时到何处寻回自己?虽然她是强者,我个人认为将自己埋藏并不是件容易的事,这不是一个弱者做的来的,可最后她却不是真正的赢家.
美梦终究一场空.韶华散尽,容颜衰.独坐烛前痴痴叹,才觉泪痕爬满容.过往如云不可及,镜中双鬓已成霜.膝下遗腹已成人,房空冷清如往昔.闲来无事仰望月,无语能诉,唯有泪空流!
常听人讨论,宝钗凄惨还是黛玉凄惨?可纵观全文,细细评之,你便会觉得这个问题已不重要了.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
玉黛林中挂,金簪雪里埋.
这些只是我个人的愚见,也许冰山一角都未触及,还搞错了方向,扭曲了曹雪芹的原本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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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论语光碟后真的是受益非浅,给我以心灵上的震撼!于丹教授把两千多年前的《论语》用一个现代人对社会,对生活,对人生的感悟演绎出来,但每个人理解的程度不同,感受也会有所不同,我的理解就是教导世人如何做人,如何做一个好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而做人的起点就是要有一个乐观积极的心态,与人为善、修身养性,做好自我。有同事问我《论语》2500多年前的经典语录,今天还能启发我们的心智吗?还能对我们今天的心灵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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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老人与海》并没有长篇大论的华丽词藻,仅仅以最朴素的语言,逐笔细腻地描绘出广阔无银的大海,若隐若现的山脊群岛,还有最平凡的主角——一位饱经风霜却有着最坚定眼神的捕鱼老人.
《老人与海》并没有长篇大论的华丽词藻,仅仅以最朴素的语言,逐笔细腻地描绘出广阔无银的大海,若隐若现的山脊群岛,还有最平凡的主角——一位饱经风霜却有着最坚定眼神的捕鱼老人.云缝间时而泻下的阳光,如老人心中炽热的追求,如此坚强,如此光明.最简单的语言,谱出了最漂亮的诗篇.
故事里的主角——老人圣地亚哥,已经连续八十四天都捕不到鱼,有许多同为渔夫的人嘲笑他,同情他.这些都没有使老人消沉,即使他的躯体已日渐衰老,却拥有最年轻的灵魂,他的眼神永远是“愉快而不肯认输的”.在老人身旁,还有一个与他毫无血缘关系的男孩子.两人的年纪相去甚远,却能彼此理解对方.男孩是老人唯一的,真正的朋友,他喜欢跟随老人捕鱼,父母却反对他到太远的海域.到了第八十五天,老人向着更伟大的目标,孤身出发了.
在茫茫大海上的等待是寂寞难耐的,贫苦的老人身旁没有收音机为啊讲述出色的棒球赛事.水面下的世界或许绚灿多彩,但船上的人放眼望去,也就只有四方一色的水土.但这位随遇而安的老人,没有被这种孤独感压倒,他思考着天上飞的鸟,水中游的鱼,流动着的海洋.老人还会对着偶然见到的海鸟说话,不管他听懂没,他喜欢自言自语,有人会说他像疯子,但老人不去在乎这些,他只做自己想做的事,即使在他人眼中是遥不可及的荒谬,他仍然随心地卷动着鱼线.
终于,有一条很有分量的鱼上钩了.年轻时身强力壮,曾被称为“冠军”的老人,却被它折腾得十分狼狈.左手被绳勒得麻木,鲜血飞溅,面临着生命的威胁,老人始终没有放手.曾经苦苦地追求,如今终于抓住了,这位坚强的老人还会放手吗?他多次说到“但愿孩子在这儿就好了”,简单的话,看出了老人正与他那潜在的孤独和无助作斗争,始终不肯认输放手.那孩子,已经成为老人精神上重要的组成部分.
多番波折以后制服了大鱼,遗下的血腥味却引来群鲨的袭击,辛劳捕捉的战利品也只剩一副空骨架,成为别人口中的垃圾.老人成了我们口中所说的“悲剧英雄”.到最后,他仍是一如既往地睡着了,梦中,还是一如既往地出现着狮子,那是王者的象征.
整个故事就是说了一个失败的可怜老头了?恰好相反,老人是彻彻底底的胜利者,他比任何人都要坚强.“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给打败!”这样的豪言壮语,从来都只会出现在胜利者的口中.老人说出了这样的话,并不因为他读过了多少书,仅仅是他那最高尚的灵魂使然.一个老人还能这样,我们还可以轻易言败吗?
2.人生有如一次长旅,不可能总是一帆风顺,因为爱情、家庭、仕途的挫折,每个人都可能有困惑、迷惘、失意而不自拔的时候,一种颓丧、空虚、落寞的情绪有如阴雨连绵,久下不停,而海明威的《老人与海》,犹如一轮艳阳照亮了读者的心灵,照亮了前行的人生之路.
《老人与海》篇幅较短,情节简单,故事的梗概是这样的:老渔夫桑提亚哥在哈瓦那近海以捕鱼为生,而且日子过的很是艰难,接连84天没有打过到鱼,受到其他渔民的嘲笑,他的助手,一个叫马诺林的孩子也在父母的逼迫下离开了他,在别人的眼里老鱼夫已不适合出海,而他决心冲破这一连串的坏运气,马诺林依然每天去港口等候他归来,等候他心目中的英雄捕一条大鱼凯旋而回.
这天,老渔夫一开始捕了点小鱼,到最后终于发觉钓竿又动了起来,凭经验他断定是一条大鱼,它把鱼钩吞进了肚里,拖着船游开了,老人在等待时机,等待鱼精疲力竭的时候,再拖它上船,却不料大鱼直拉钩丝,因怕断,老人用双手抓得鲜血淋漓,只能吃些生鱼充饥,第二天大鱼终于不动了,血溢出海面,却让鲨鱼闻到了腥味,群拥而上瓜分了老人的猎物,老人用船浆和鲨鱼搏击,等回到港口的时候,大鱼只剩下一具巨大的骨架,老人极度疲乏,进入梦乡的时候,他看见了狮子.
整编小说着力刻画,主人公桑提亚哥这个铁铮铮硬汉子的形象,它正直、不弄虚作假,不损人利己,是一个有血有肉,实实在在,一个有着顽强意志和拼搏精神的人,独战鲨鱼于厄运面前而不屈服,最后获得了成功,这种精神让读者读完有一股如电细流从心底直入头顶,一身震撼!
小说中的另一个人物马诺林,经常去看望老人,给他以安慰,作者塑造这样的人物很有象征意义,他永远是老人的希望和精神支柱.
《老人与海》的艺术成就,我认为在于简明凝炼的言语,作者在写作过程中,对原稿进行了200多次的校阅,删繁就减,含而不露,引读者不尽联想,从中体悟深邃的生活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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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与海》给读者如沐春风的文体感受,同时还可获得精神的启示,老渔夫的拼搏精神始终激励着每一位读者,是一个不朽的形象.
3.每一本书都有自己的灵魂.所以,当你阅读的时候,你能够走进去,你就能与书的灵魂在对话.
每一本好书都体现着人性,当你从中体会到人的伟大和崇高,你就会发现这本好书散发着人性的光辉.
7月2日是海明威老人逝世的日子,重新看到那《老人与海》.重读.心灵受到极大震动.这种共鸣其实是内心深处对它所散发的人性光辉的一种共鸣的呼喊.我试图在圣地亚哥身上寻找自己的影子.它让我开始思索,应该过一种什么样的人生,什么才是坚强.什么是成,什么是败.什么样的生命才有价值.
在病中.100多天,我还在病中.绝望和挣扎,病痛和烦躁.治疗和反复治疗.服用毒药物日益肥硕虚弱的身体,菜色的脸.继续无止境的治疗和可能越来越多的失望.身体继续变坏.种种.老人与海.我与病魔.老人与那条鱼的决斗,就是我和病魔的决斗.看着这本书,我成了故事的主角.等我出来,已经泪流满面.
他的手已经沾满老茧,皮肤也已经被刺眼的阳光晒出斑点,那艘破烂的渔船也不能抵御什么风暴,自己那破旧的小屋也是外面下大雨里面下小雨的那种.八十四天,一条鱼也没逮住.帆上用面粉袋片打了些补丁,收拢后看来象是一面标志着永远失败的旗子.可是,除了那双眼睛,它们象海水一般蓝,是愉快而不肯认输的.
老人是乐观的.他依旧和那个小男孩聊棒球,去酒馆喝酒聊天,用谎言来修饰穷困的生活,仍然天天早上迎着第一缕阳光出海捕鱼.无论有没有收获,他都会坚持出海捕鱼,这不只是因为他要依靠捕鱼谋生,而是捕鱼已经成为了他生活的一部分,他的一种记忆.这就是人.首先,活着,宽容的对待一切.嘲笑.冷漠.甚至唯一能够喜欢和他在一起的孩子也被家长带走之后.他依然能够笑着面对.为他后来悲壮的胜利打下了伏笔.
老人是有信心的.那长年积累的经验和技巧使他对自己充满信心.他相信自己一定能够捕捉到大鱼.老渔夫想:这里离海岸实在是太近了,也许在更远的地方会有更大的鱼……”为了得到时机,他甚至渴望遇到走失的鱼群. 终于在他没有捕到鱼的八十五天,他用一条大青鱼做诱饵,他把岸和太阳都甩开,开始了他英雄的旅程.“一艘船越过世界的尽头,驶向未知的大海,船头上悬挂着一面虽然饱经风雨剥蚀却依旧艳丽无比的旗帜,旗帜上,舞动着云龙一般的四个字闪闪发光——超越极限!”
老人是耐性的.海下六百英尺的大鱼好象是有灵性的.水面无波,那条鱼在海底静静的和老人比拼耐力,做着一场风雨欲来前的殊死搏斗.三天三夜.饥饿、疲惫,困倦,伤痛、孤单,越来越强烈的人的极限.哪个都是不亚于那条大鱼带来的危险.他与其说是在征服鱼,还不如说是在征服他自己.超越极限."鱼啊,"老人轻轻地说出声来,"我跟你奉陪到死." 生命此时不是赌注,而是一种抗衡.
老人是多情的.他怜悯起这条被他钓住的大鱼来了.它真出色,真奇特.对对手的赞美,体现着老人丰富善良的情感.因为这种大马林鱼总是成双出现,雄鱼有食物总是先让着雌鱼.所以最先上钩的也是雌鱼.当雄鱼见到雌鱼被抓后始终不肯离开,最后雄鱼在船边高高地跳到空中,看看雌鱼在哪里,然后掉下去,钻进深水.老人这个时候是哀伤的.他捕鱼是他英雄主义的荣誉而不是仇恨.
老人是勇敢的.老人说: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你尽可以把他消灭掉,但是永远不会打败他.永不言败的坚强让老人做为自然人体现了人性中最美丽的一面.
老人将带血的手放进海里,血水交融,人也融进了海的魂,激进而坚强.鱼毕竟是鱼,它开始了反抗.一场征服与反征服的斗争开始.斗智斗勇,这是一场真正的较量.经验和熟练的技巧显然此时发挥着巨大作用,他象一个军事家一样,知道鱼的心理,做着战前充分的准备.他时时鼓励自己,给自己加油."要沉着,要有力,老头儿,"他说.他赞美对手:我从没见过比你更庞大、更美丽、更沉着或更崇高的东西,老弟.来,把我害死吧.我不在乎谁害死谁.他让自己时刻保持清醒,甚至换位思考:你必须保持头脑清醒.保持头脑清醒,要象个男子汉,懂得怎样忍受痛苦.或者象一条鱼那样,他想.他征服了那条大鱼.
这场大马林鱼的征服不是战争的结束.回程是快乐的.然而鲨鱼出现了.灰鲭鲨、加拉诺鲨、成群的鲨鱼.鱼叉、小刀、短棒,搏斗.他终于回到了岸.
老人是英雄."它从鼻子到尾巴有十八英尺长,"那量鱼的渔夫叫道.那是老人拉回来的死鱼的残骸. 从物质上来说,老人搏斗了三天三夜的结果是失败了;但从人的精神、从人的自信自尊,从人勇于和命运作竭尽全力的抗争来说,圣提亚哥取得了胜利.他是真正的英雄.使人潸然泪下的绝对会是那副残骸,那是英雄胜利的祭品也是胜利品,只有它才配走上人类最圣洁的祭坛.那是人内心深处最高大的地方.
说到底,人的真正胜利也只能是精神的胜利.人在物质上无论取得多大的成就,都不能赢得我们崇高的敬意.而只有精神和气魄的胜利,才使我们感动,才使我们和追随老人的孩子一样,为他的悲壮落泪.
整篇文章,其实就是人和自然的决斗,是人战胜自我,征服自我,超越极限的争斗.老人其实是人类的化身.海是人类征服的一切.人类的不完美让人类追求,人类的追求成就着人类的完美.人性的光辉体现在这部巨著中诠释了人活着应有的品格,人活着为了什么.那就是:人应该是乐观的,不屈服的对待一切;人应该是有耐性的,一切的诸如贫穷、饥饿、战争..都会过去,面对困难永不言败;人应该是多情的,情感生爱,对对手的赞美和爱能增强征服困难的乐趣和勇气;人应该是勇敢的,无畏无惧,不屈从于困境,困境就会退却.人生的道路漫长、艰难,而且充满坎坷,但只要自己勇敢顽强地以一颗自信的心去迎接挑战,将永远是一个真正的胜利者!人生就像一条小船,旅途不会永远风平浪静,只要我们能战胜巨大的海浪,就一定能驶向自己心目中的终点.
4.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可能被打败,”已经记不得是第几次看这篇小说了,即使每看一次都有不少的收获,但我依然情有独钟的喜欢着这句话.每每看到它,我总觉得它会给我力量.然后,越来越坚强.
《老人与海》讲述的是一个“可怜”的老头出海捕鱼的故事,他在那次出海碰到了一条大鱼,那条鱼比他的船都大很多.他和它战斗着,也是和自己战斗着,两天两夜的时间,他杀死了它.而后回航,他又几次遇上鲨鱼,他坚持着一次次和他们战斗.等回到陆地的时候,他捆绑在船上的大鱼只剩下一具骨架.他累了,他睡了,那么安详,阳光都不忍打扰他.
他回去的时候是那个孩子首先见到他的,他每天总是会准时的到老人住的地方.老人在出海的途中与大鱼抗争的时候也总是会提到的那个孩子,他想:老人出海该经历了多少伤痛啊?他不忍打扰他,转身出去为老人准备咖啡,眼泪却一次流在他的脸上.这样该是为那坚强感动的泪吧.我想:假如那个孩子是我,我也会流泪的.看着那些坚强得永不言败的人,我总是会莫名敬佩.
人在某些时候总是会孤独的,即使再刚强的汉子也会如此.就算如老人说的那样:人在大海是不会孤独的.但他在信念的抗争过程中还是想到孩子,他想:假如孩子在我身边那该多好啊.有人并肩作战,总是好的.生活的担,再厉害再坚强的人也不可能一肩挑起.
个人以为人总是理性与感性并存的,应当时刻知道自己该做什么该要什么.老人就很清楚,他是一个硬汉,他说的他不可以能被打败.就像他的那些自言自语,充满感性的坚定刚强.虽然他最后还是没有胜利,外在的势力强大注定了他要被毁灭,但他没有失败.孩子的泪以及那些羡慕的眼光可以证明:老人是个失败的英雄.
出海八十几天,带回了一具鱼的骨架以及一身伤痛.
生活应该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应该说人活着就是为了承受痛苦,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人在体验痛苦后才能得到征服痛苦后的那种喜悦.我想:我应该是喜欢痛苦的.记得第一次看这篇小说是在初中的时候,班上不知从哪里冒出了这样一本书,而刚好又传到了我的手里,我拿着它一直到看完才舍得传出去.从那以后,我的课桌上就有了这篇文章开头的那句话,自以为自己已经就是不可打败的英雄.
“ 为了自己的幸福,努力奋斗.即使有多少的磨难,不要放弃.你可以被打垮,但你不能轻易言弃.你可以最后没有胜利,但你必须努力的奋斗在其中的每一个过程.”这是我去年的某个时候写在笔记本上的一句话,也是在看了这篇小说后得到的.自以为很好.
老人有时候会做梦,梦中总是会有一头或者几头狮子.狮子的勇,狮子的力量,老人的执着,老人的刚强.以至于我在看这篇文章时候总是以为老人就该是那头雄壮的狮子,铁铮铮的硬骨头.
孩子并不像个孩子,他就像个小大人一样围绕在老人的周围.老人爱他,记得其中有一句这样写过老人握着孩子的脚直到他醒来.原来,硬汉子也会如此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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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靠 2000字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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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惨世界》读后感
在书中,出狱后的冉阿让背负着囚犯的身份,饱受着他人的歧视.社会的不公与排斥,一点点的磨灭了他重新做人的希望,改过向善的信心.是慈悲为怀的主教伸出慷慨的,无私的援助之手收容了走投无路的冉阿让.他不仅不计较冉阿让偷他的银器具,反而将那一对银制烛台送给了他并叮嘱道:“答应我一定要把这些钱用到好的地方.把这些银器卖掉,用这些钱让自己过得好一些.”
我开始深深的感悟到,原来,在当时那个无情的资本主义社会竟然也有这样的世外圣人存在,正是主教的宽大和仁慈深深感化了冉阿让,是他重新燃起了冉阿让心中那快熄灭的希望之火,使他彻底悔悟,开始新的生活.所以说,冉阿让的命运并不是永远都是那么的悲惨,悲惨的是那时候的整个世界观,就是因为有了主教这样的人,整个世界才有了救世主,整个世界才有可能在水生火热之中艰苦摸索前进.
在主教的感化下,冉阿让开始变得乐于助人,见义勇为得到人民的爱戴,摇身一变成了受人尊敬的市长. 这一切得转变使我既倍感欣慰.从囚犯到市长,简直是天壤之别,这无疑是人性的巨大转变.
面对着穷困潦倒,世态炎凉,将会产生两种人:第一种是卑微低劣的人.他们丑陋、自私、贪婪的本性再也无法隐藏.就如书中的德纳第,他为了钱财不惜一切,一会声称是演员,一会儿又变成了画家,但他再高明也无论如何掩盖不住他丑陋本性的事实.
其实,在当今社会也不乏有一些为了眼前利益而不择手段的卑鄙小人.如一些凭借职权贪污受贿者;在重大赛事中为得到好成绩而服用兴奋剂者;还有小到考试作弊的人……
作者想告诉我们的是:做一个真正的自己,任何刻意的伪装都将被识破,虚伪在事实面前只有被革灭.另一种是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能永保光明、善良、宽容的拥有高尚情操的人.洗新革面后的冉阿让变得宽大、善良.正是那个慈悲为怀的心感化了冷酷、固执,曾一味追捕他的警长沙威.
我再一次被人性的巨大力量所震撼.愿我们身边多一些主教般光明的使者,愿他们像纯洁的天使般永远守护着人们心中那份慈悲为怀的心,更希望有更多的人能加入到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队伍中来.社会需要这样的人,世界需要这样的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创造我们的生活,创造出一个善良、和睦、光明的世界.
这本书叙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冉阿让由于饥饿过度偷了一个面包,使他在监牢里度过了黑暗的19年.出狱后,他受到人们的歧视,没有人理会他,就这样,冉阿让已经绝望了,但是奇迹出现了,一位善良的主教用他仁慈的心改变了冉阿让的后半生.
看完书后,我感受到雨果先生通过作品揭示贫苦人民的悲惨命运和揭露资本主义的黑暗.在维克多?雨果的笔下,他一直期盼着用“博爱”、“仁慈”、“善良”和“饶恕”来改变这个“悲惨世界”.
冉阿让虽然后来尽全力去帮助别人,想用多做一些好事来弥补自己从前所犯下的罪,但是人们知道他从前是个苦役犯后,都不接受他的好意,在人们眼里它还是个十恶不赦的坏人.可是冉阿让并不介意,仍然怀着那的善良的心去帮助别人.最终他还是凄惨的死去了,这充分体现出当时的社会是多么不公平,难道一个人犯了错,永远都不会改了吗?
要以一颗真诚的心去对待所有人,要相信他人,这样你才能得到别人的信任.如果你心怀叵测,那你永远都得不到别人的信任,只会受到猜疑、冷落.要勇于奉献,要以帮助人为乐趣,要热情待人,这样,你才会受欢迎.
英国的史美尔斯说过:“好书是生活最宝贵的财富之一”我们要把读书当作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件事情.
博 爱
每个人都有爱.但有的人只爱自己,爱自己的亲人,爱自己所拥有的一切.而冉阿让的爱却是给世上所有可怜的人、贫穷的人、值得同情的人、值得尊敬的人的.
他曾经是一个拥有无数财产的市长,可他却把绝大多数的钱都捐给了慈善机构和穷人们.以至于他往往出门时口袋里装满了钱,回来时又都空了.除此之外他还经常把面包送给挨饿的人,把衣服送给挨冻的人;到处访贫问苦.对于穷人而言,他就像一顶保护伞,一个正义的化身.
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他对芳町与珂赛特母女的关爱.为了实现芳町临死前能见一面自己亲生女儿的愿望,他不惜再一次越狱(而这一次越狱,对他来说则是终身苦役犯的代价).虽然最后芳町还是没能实现自己的愿望就死去了,可他却始终坚持不渝地完成他对芳町——一个毫不相干的死人的诺言……
最终他救出了珂赛特.并用毕生的精力把她当作自己女儿一样细心地照顾着.
是什么力量促使他去对那么多毫无血缘关系的人,给予无微不至的关爱呢?因为他已经把这个世上所有贫苦、可怜的人都看作自己的亲生儿女一样,以“父亲”的义务与责任感去照顾每一个“子女”.这种爱才是至高无上的,才是博爱!
高尚的灵魂
这个世上,凡是伟大的人都有一个高尚的灵魂.而冉阿让,正是这样一个伟大的人.
有一位老人被 压在车下,整个车子的重量都压在他的胸口上,此时除非谁去把车子从下面撑起来,否则无法把他救出来.谁有那么大的力量呢?人们都知道只有一个正在被通缉的苦役犯——冉阿让,才有那么大的力量.当时身为“马德兰市长”的冉阿让正在旁边,可他要是去救的话,等于承认自己就是冉阿让.可要是不救或是再犹豫几分钟的话,那位老人就会死去.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他还是冒着可能被认出来的危险救下了老人.
又有一位老人,他被别人冤枉顶替冉阿让被捕.当身为“马德兰市长”的冉阿让知道后再一次犹豫了.因为他知道真正的冉阿让就是他自己!但如果他不承认的话,没有第二个人会知道.况且他还是一个了不起的“市长”.而那位老人只不过是个年过半百、毫无用处的人而已.可就在宣布那位老人有罪的时候,他竟公然承认自己就是冉阿让!为此他放弃了一切已得到的地位与荣华,以再一次进那已经呆了19年的牢房为代价,救下了那位又是毫无血缘关系的人!
看到这里,我被深深地震撼了.与当时黑暗、丑恶的社会现象相对应的,竟是一颗如此善良、无私的心;以及那么高尚的道德品质.为了使一些陌生人不受到伤害,他竟然一次次地挺而走险,甚至甘愿付出自己的生命.要知道这是要付出多么巨大的勇气和力量啊!这一切都向我们展示了一个灵魂的高尚!
当然我也隐约地感到一层悲剧成分:在那样一个时代背景下,即使你再高尚、再伟大,在与命运、与社会丑恶现象的搏斗中总显得有点孤立、单薄.不过我认为就是这种差距悬殊的对抗,才更凸现出主人公冉阿让英雄的本色.
有一句话说的不错:时代造就英雄.我们从小也学过董存瑞、雷峰之类的英雄人物的高尚品德.可当今社会难道就不需要英雄了吗?答案是:人类需要发展,需要下一个英雄!然而他在哪儿?他又能告诉我们什么呢?
老师、家长总教导我们:我们是新世纪的人才和栋梁!而此话的言下之意则是:若干年后,世界的美好与和平就要靠我们去创造、维护了.
可在我看来,我们这代人还是相当自私、利己、冷漠、麻木的!什么青少年入室杀死八旬老太;什么骑车撞伤他人而逃之夭夭;什么看见伤者见死不救……都已经屡见不鲜了.而这些都是我们这一代人和整个社会都应该反省的!
“只要人人都献出一份爱,社会将变得更美好,世界将变得更和平!”但愿我们这一代人,能够不辜负祖国和人民的期望!
问题4:三国演义读后感 2000字左右
《三国演义》读后感
《三国演义》写了三个国家的兴衰史,从桃园三结义至三国归晋共经历了五大时期,便是黄巾之乱,董卓之乱,群雄割据(官渡之战,赤壁之战),三分天下和天下归晋.
黄巾之乱是从桃园三结义开始,讲了黄巾起义之后,东汉政府的反击,出现了刘备,曹操等英雄,而东汉政权也快灭亡了.
董卓之乱是讲董卓入京前后的故事,从何进与十常侍对战到少帝逃出京城,结果被董卓救驾.董卓入京后收买了猛将吕布,又废少帝,立献帝,大权独揽,实施暴政,逼得群雄联军伐董卓,虽然后来联军失败了,但是董卓最后也被吕布所杀.
群雄割据是讲董卓死后,中原诸侯群龙无首,为了扩大自己的地盘互相厮杀,最主要分为三个战区,即北方的袁绍与公孙瓒,江东地区孙策的崛起,中原地区曹操,刘备,吕布,袁术之间的战争.
再后来的三分天下和天下归晋我就不一一细说了,最主要的我想谈谈自己对三国演义的一些认识和看法.
在《三国演义》中,我最欣赏的就是曹操了,虽然为了突出刘备的仁义,他被写成奸诈之人,但是他的军事才能仍然没有抹杀.他在几年的东征西战中,占领了长江以北的大片土地,连少数民族都臣服于他,他是三位郡主中最有才干的,魏也是三国中最强盛的,他奠定了魏国的基础,后来晋国才能统一天下,所以他是一位真真正正的英雄.
对于人才的求贤若渴,也是曹操值得欣赏的地方,曹操为了选拔更多的人才,打破了依据封建德行和门弟高低任用官吏的标准,提出了"唯才是举"的用人方针,于公元210年春天下了一道《求贤令》.曹操在令中一开始就总结历史经验,认为自古以来的开国皇帝和中兴之君,没有一个不是得到贤才和他共同来治理好天下的,而所得的贤才,又往往不出里巷,这绝不是机遇,而是当政的人求,访得来的.有鉴于此,曹操立足现实,指出现在天下未定,正是求贤最迫切的时刻.他希望在左右的人不要考虑出身,帮他把那些出身贫贱而被埋没的贤才发现和推举出来,只要有才能就予以重用.后来,曹操于公元214和217年又下了两道《求贤令》,反复强调他在用人上"唯才是举"的方针.他要求人事主管部门和各级地方官吏在选拔人才上,力戒求全责备,即使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也受有关系,只要真有才能就行.经过一番努力,曹魏集中了大量人才,当时各地投奔到曹操门下的人很多,形成猛将如云,谋臣如雨的盛况.而且对于有才干的人曹操还能做到不计前嫌,比如陈琳本来是袁绍的部下,曾经替袁绍起草檄文,骂了曹操的祖宗三代.袁绍失败后,陈琳归降曹操.曹操问他说:"你从前为袁绍写檄之,骂我一个人就可以了,为什么要骂到我的祖宗三代,陈琳连忙谢罪.曹操爱惜他的文才,不仅对他不处罪,还照样任用他.
曹操的成功不仅因为他的杰出才能和善于招揽人才,还在于他有着豁达的胸襟和广阔的胸怀.在赤壁的惨败之后,曹操并未一筹莫展,而是笑着说了一句"今北方仍由我所据",并且三次大笑展现出他对待挫折的乐观态度.曹操同时也是个很有文学情趣的人,喜欢作文赋诗,即使大战在即也情趣不改,他的许多诗作都是乐府中的名篇.
读完厚厚的一本三国演义,不禁感叹历史的“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三国演义真的为读者生动活现地演义了一个历史故事,也让我从中学到了一些为人处世之道.
先来说说曹操这个人物带给我的启示.曹操一生都属于十分大胆型的人物,也是十分奸诈的.他误杀了吕伯奢一家人,最后明知错了,还要继续杀了吕伯奢,其无情无义至此,陈宫便离他而去,曹操后来说的那句话耐人寻味:“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但反过来想想,如果当时他不赶尽杀绝的话,吕伯奢若真带了些人过来追杀他,可能曹操会就此退出历史舞台了.但是奸诈带来的只会是一时的小利,一直是奸诈的话,自然会遭到报应.后来董承一伙人便刺杀曹操,可惜事败了.后来陆续都有一些人刺杀曹操,但都因一些意外而失败了,否则这位曹阿瞒也不会叱咤风云了.曹操给我的启示就是,做人不能太狡诈.
与曹操截然相反的一个人物就是刘备了,他以仁义当先,他热爱百姓.刘备一生的行为都与曹操相反,曹操奸诈,刘备仁义.刘备在落难时,还带着百姓逃命,他管理一个新野,或是徐州,都是布施仁政,得到百姓的爱戴.
但不论是曹操还是刘备,他们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非常注重人才,曹操失了一个吕韦,祭奠时他不哭自己曹家的人,独哭吕韦.他的谋臣郭嘉死后,他也十分痛心.刘备则更重视人才了,起初赵云并不是刘家的将军,但他十分器重赵云,几次留他,后来终于归到了刘门下,才使得那个扶不起的阿斗两次脱险.徐庶被曹操“拐骗”到那边,在送别时,刘备哭着送别,还要砍掉挡在前面的竹林,后来徐庶才又回来推荐了诸葛亮.刘备三顾茅庐更是成为聘用人才的典范.
所以说,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需要招兵买马,寻找志同道合的人,一同创建事业,这才是成功之道.与之相反的例子便是袁绍了,照说袁绍与曹操一战的时候,拥有明显的军事优势,但袁绍为人不重视人才,有许多忠臣在身边也不知道.他如果听忠臣的话,那曹操怎么可能胜得了他呢?而他却听信一些小人的话,致使败给了兵力较少的曹操.
三国演义还让我学到:要善于听取好的意见,忠言逆耳.曹操赤壁之战为什么会败?我觉得还是因为没有听信好的意见,面对新来的庞统这个外人,他却毫不犹豫地相信了他的“连环计”,而面对另一个臣子对他的忠言,那位臣子大致说的是:“若敌人用火攻,如之耐何?”曹操答的大致意思是:“现在这个季节,不会刮东南风,如果用火攻,那便是烧他们自己的营了”.这也怪不了曹操,他又不像孔明这个气象专家能知风雨.但既然有人提了建议,曹操也应该有所警觉呀,不然也不会败了.另外一次就是刘备在一片靠近水的树林中安七百里连营,早有臣子向他提出建议,说敌人如果用火攻怎么办?但他没有接受,致使后来真的被陆逊七百里火烧连营.所以,能否正确听取他人的意见,往往决定着事情的最终成败.
三国演义中的一些人物,也给我许多启示.那些贪财,贪色的人,最终一定不会有好结果.董卓与吕布之所以会兵刃,还不是让一个小女子貂婵在中间挑拨离间,所以董卓便是败在了自己的好色上.曹操也有点好色,张绣投降后,曹操在营中寻乐,便找了张绣老婆来玩弄,后来张绣当然恼火,便暗算曹操,曹操幸亏命大,否则也被张绣结果了.
曹操修了铜雀台后,还要把东吴的“二乔”放于台上,于是便让孔明用这点激了周瑜,让周瑜决心出兵打曹操,曹操才有赤壁一败.三国中还有一些卖主求荣的一些人,也得不到好结果.与之相反的则是关羽了,他不贪财也不好色,得到了曹操的敬佩,也得到了千千万万读者的敬佩.若不是因为他一点点的骄傲,以及刘封的见死不救,他也不会死得那么早了.所以,我又知道了,为人不能贪财色,要做一个正直的人,刚正不阿的人.
三国演义中,还可以学到许许多多的东西,比如研究历史的规律,分析人物性格,分析事情的前因后果成败原因.毛泽东就曾经读了五次三国演义,原因大致也在这吧.名著是经得起反复阅读,反复推敲的,好的名著伴人一生成长.
三国演义何为义
东汉末年分三国,烽火连天不休――从小就关注过罗贯中的《三国演义》,最近兴致来潮,又一次捧起了这本另类的史记.虽然作者的文字带有自己的感情色彩,但多少历史见证过它的真实,也许不是百分之百的符合事实,但不可以否认它曾经的存在.
小时候就看着书中200多个人物上演着群英会,在三足鼎立的局面下明争暗斗,尔虞我诈,绞尽脑汁想着如何凌驾于他人之上,战火纷飞的年代兵荒马乱,民不聊生.不明白为何三国不能和睦相处,不明白英雄为何热衷于成为乱世的枭雄.蜀魏吴,个个都自称君子,孰不知自己的“丰功伟绩”是由什么垒成的,自己正踩在无数将领小兵的鲜血与汗水中站起来的,君子向往高尚,讲究仁义.当我第一次用小学生的眼光欣赏《三国》的时候,我无法理解他们之间的争斗,无法理解他们的向往,他们的内心世界,更无法理解他们口中常常提到的仁义.
刘关张桃园三结义,发誓至死永远是兄弟,然而一览全书,每次遇到危险,跑得最快的总是小刘,为了保命甚至连老婆都不要了.害的关羽那死脑经为了个“义”字去替曹操打工,过五关斩六将,这难道是悟出了“义”的真谛?
吕布本是一代豪杰,一表人才,然而却为了个貂禅,儿女情长,亲手弑父,两个干爹都死在了自己的剑下.弄得孝义两失,一辈子的英名毁于一旦.
曹操乃治世之能臣,乱世之枭雄.这评价一点儿没错.吕伯奢好心设宴款待他曹阿瞒,却不料引来一场灭门的杀身之祸,最起码的礼尚往来都不见了踪影,华佗给他治病,却赔上了自己的性命.
魏延给我的感觉就是个惟利是图的家伙,“功劳由他领,黑锅你来背”.陈式的例子再贴切不过.
然而当我再一次用高中生的眼光重省《三国》的时候,我看到的却是另一番景象.
赵云的忠肝义胆天地可见,冲锋陷阵,他会冲在最前面,撤退回营,他甘愿断后护送,生命在他的战场上只属于国家,属于他效忠的朝廷,无论功劳多大,他都不会居功自傲,独领风骚.这,才是真正的“义”.
诸葛亮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一生的智慧都倾注在军师的天职上,献给了刘备创业的进程,没有怨言.空城计,草船借箭,火烧赤壁,耳熟能详的历史无一不透着孔明的努力汗水智慧与精力.出师一表争名世,千载谁堪伯仲间.诸葛亮用一生的光阴诠释了“义”的真谛.
张飞虽然是个欠考虑,容易脑热的单细胞动物,看他就晓得什么是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然而兄弟有难他必定出手相助,因为火爆的脾气,他献出了自己的生命,但这也是为了兄弟,为了义,他用生命换来的“义”.这,才是真正的义.
关羽很讲义气,对事不对人,为了刘备,他宁愿帮曹操扫除前进道路上的阻碍,因心念旧恩,在立下军令状的情况下毅然在华容道调转马头,放走了曹操,不是别的,只是为了义.这,才是真正的“义”.
《三国演义》上演的不只是场战争游戏,它并非“演”的天下,而是“义”的舞台.如果不是“义”的存在,哪会有三国鼎立的时代?!
义――三画一字,简简单单,又寓意深刻,三国演义,义贯三国,逝去了义,三国也就演不起来.
读了《三国演义》一书,使我受益匪浅. 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是我国古代历史上一部重要的文学名著.《三国演义》刻划了近200个人物形象,其中最为成功的有诸葛亮、曹操、关羽、刘备等人.《三国演义》以三国时期魏、蜀、吴三个统治集团相互斗争为主要描写内容.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
其中有庸主献帝刘禅,气量狭隘的周瑜,忠厚的鲁肃,勇猛的张飞,重义的关羽,纳贤的刘备等等,无不个极其态.这些人物给了我很深的教育.虽有这些人物,但最令我有所感受的是这本书当中所描述的几个英雄人物.
先说关羽.这是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人物之一.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但一得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不但仍算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三国演义》表现关羽的方法也极简单:“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青龙偃月刀”,后来加上“赤兔马”,刮骨疗毒不怕疼,斩颜良,诛文丑,几乎变得天下无敌.
国家的统治需要忠臣,需要一个能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忠臣,这就是诸葛亮.诸葛亮熟知天文地理,能文能武,足智多谋,而且一生谨慎,鞠躬尽瘁.他火烧新野,借东风,草船借箭,三气周瑜,智料华容道,巧摆八阵图,骂死王朗,七擒七放孟获,空城计,七星灯,以木偶退司马懿,锦囊杀魏延,这些是常人所想不到的.我本以为这种人应该相貌非凡,可书中描绘的却十分简单:身长八尺,面如冠玉,头戴纶巾,身披鹤氅.
再说曹操.曹操在《三国演义》中被称为奸雄.他说刘备与他是并世英雄,说得刘备都不敢听,但是他没有杀刘备,虽刘备正是他的瓮中之鳖.这使我感到了曹操的大度,也是周瑜做梦也梦不到的.周瑜眼中只有诸葛亮,与其誓不两立,只要把诸葛亮杀了,东吴的天下就太平了.后来又发现刘备也不是一般人物,便想杀刘备,至少把他留在东吴,东吴的天下也太平了.目光短浅,气量狭小,非英雄也.这也与曹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还有赵子龙长坂坡单骑救主,巧用苦肉计黄盖受罚、三江口周瑜纵火等等
《三国演义》中的人物各具其态,有长有短.总的来说,读过这本书之后我大开眼界,而以上几人也给了我很深的感受,他们很值得我学习.
问题5:2000字的读后感读者》《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骆驼详子》《朝花夕拾》<鲁宾逊漂流记><名人传>等适合初一的书的读后感[语文科目]
读者 ;看读者,其实已经是我的一种习惯.每次晚饭后随手翻阅,细读,总会无数个灵光一现的瞬间.于是,对于亲情,对于人生,对于生活,在那一个个一瞬间,都会有种种新的理解.它像长者,指引年轻人走好人生的旅途;它像哲学家,在侃侃而谈中给人以启迪,让人从中得到些许人生感悟.在物欲横流的当今社会,它像一股清泉,净化着人们的心灵,它让你引发对大自然、对社会以及对人生的思考.让你懂得去关注亲情、珍惜友情.那一篇篇睿智的文章,给你鼓励,看那一些漫画或幽默故事,让你开心,启迪心灵,给人以爱心、正义、睿智、纯真的引导和熏陶,使我们充满了一颗感恩的心.
在《读者》中,我看到了《火车6年不到站》这篇文章.这篇文章讲述的是:在哥哥和弟弟回家探亲的途中,弟弟刚下火车就被车撞了.在医生的抢救下,弟弟终于醒了.可是醒来后的弟弟却走不了路,记性也变差了.在医院里,弟弟却一直以为自己还在火车上,就快到家了.经常一便又一便问哥哥:“哥哥,还要多久才到家?”而哥哥总是回答:“快了,快了.”弟弟在“火车”上一住就是6年,而哥哥一如既往的在他身边陪着他.从哥哥25岁到现在,哥哥把自己最美好的青春全耗在了医院里.读完这篇文章,我不禁泪留满面了.我为这人世间最美好的情感——亲情感到震撼!
就这样,在无数个与读者相识的日子里,每一瞬间,那真、善、美,在我的心底里升华成了一轮明月,一盏香茗.《读者》它就有一种神奇的、潜移默化的力量.在与《读者》交往久了的过程中,我发现:是它让我体会到“送人玫瑰,手留余香”的精神力量;同时,它也像一位热心的邻居,为我端来暖暖的红茶,鼓励我:“上帝关上了一扇门,同时也会打开一扇窗.”打开《读者》,我真的有一种远离了浮躁和喧嚣世界的感觉,到了陶翁笔下的世外桃源,这里有的是一片净土、阳光和干净的空气,它成了我舒展心境时的去处,仅小小一篇文章就足够美好和使我快乐.
《读者》是本感人至深的杂志,也是给人深刻教训的杂志.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它曾经鼓舞过无数人,也有我.尤其是我们青少年读者.在当今物资丰足,金钱诱惑,人心浮躁之际……这一本书有许多我要学习的.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一书的主人公保尔·柯察金,是作者以自己对人生的理解和追求,以最真切的感情来塑造的形象,艺术典型,生动地回到了人的一生“为谁活着,怎样活着.”本文作者,能创造如此好的中心人物实在棒极了,一下子就把我的好奇心给引出来了,想知道保尔·柯察金在书中的故事,是不是真的.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部名着,告诉了很许多关于保尔·柯察金的事与思想品德.这本书告诉了我保尔是那个年代里的杰出革命青年的代表,在他身上集中体现了他们的精神风貌和共同特征:为了共产主义理想献身的精神;崇高的道德品质;钢铁般的意志和毅力;不畏艰苦一往无前的革命气概.他勇于献身,拼命工作;他酷爱学习,如饥似渴;他嫉恶如仇,爱恨分明;他不畏艰难,挑战病魔.他永不言败,顽强生活……他也有缺点和毛病.他也有自知之明,他也有深刻的自我反省,严于解剖自己的精神给我留下难忘的印象.我不可能回想保尔一样,为共产主义理想献身的精神……但是他身上实在有我许多要学习的,要像他一样有钢铁般的意志和毅力,我的意志有点薄弱,动不动就放弃,毅力也不算强,所以一定要跟他一样有钢铁般的意志和毅力.我还要学习他,如饥似渴的学习.我现在正在读书的阶段,他都没有多少的时间学习了挤出时间学习,这太使我感动了.我居然在玩和浪费光阴,有一句名言说的好“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我一定要跟他一样如饥似渴的学习,长大后为祖国出一份力.还有他的永不言败,顽强生活.这一点更加让我对他的敬佩.永不言败!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要经历多少的失败.我以前多次失败就放弃,我真不如他,所以我一定要学习他.也要自我反省.我一定要学习保尔.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部名着,它真的是一部灿烂人生的教科书
《骆驼祥子》真实地描绘了北京一个人力车夫的悲惨命运.祥子来自农村,在他拉上租来的洋车以后,立志买一辆车自己拉,做一个独立的劳动者.他所轻力壮,正当生命的黄金时代;又勤苦耐劳,不惜用全部力量去达到这一目的.在强烈的信心的鼓舞和支持下,经过三年的努力,他用自己的血汗换来了一辆洋车.但是没有多久,军阀的乱兵抢走了他的车;接着反动政府的侦探又诈去了他仅有的积蓄,主人躲避特务追踪还使他丢了比较安定的工作;虎妞对他的那种推脱不开的“爱情”又给他的身心都带来磨难.迎着这一个又一个的打击,他作过挣扎,仍然执拗地想用更大的努力来实现自己梦寐以求的生活愿望.但一切都是徒然:用虎妞的积蓄买了一辆车,很快又不得不卖掉以料理虎妞的丧事.他的这一愿望“象个鬼影,永远抓不牢,而空受那些辛苦与委屈”;在经过多次挫折以后,终于完全破灭.他所喜爱的小福子的自杀,吹熄了心中最后一朵希望的火花,他丧失了对于生活任何企求和信心,从上进好强而沦为自甘堕落:原来那个正直善良的祥子,被生活的磨盘辗得粉碎.这个悲剧有力地揭露了旧社会把人变成鬼的罪行.
朝花夕拾读后感 :
"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久,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人都到那里去了?!'……"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曾几何时,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纷纷挠挠的生活之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我家原属市郊,附近有一大片田野,小时候,总去那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小时候,每天一吃完饭嘴都不擦就去邻家串门子,和小伙伴一起去吃豆腐花,一起去田野里玩,时不时还跌进泥坑变出个"小泥人",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就把花藏在树洞里,一会儿回去花早就枯萎了,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田野上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因野上了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们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旧热爱自然,向往自由,无论现在能否实现.这也许就是我和幼年鲁迅的相似之处吧,使我在读过文章后有了这么多感动.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当我郑重地翻过最后一页,合上这位被誉为“英国小说之父”的丹尼尔?笛福在59岁高龄写的著作——《鲁滨逊漂流记》.读完了这个情节曲折,跌宕起伏的故事之后,我满眶的热泪情不自禁地夺眶而出.书中的主人公在荒芜人烟的孤岛上生活了28年!28年,多么惊人的一个数字啊!可见他是何等的勇敢.
这个情节曲折,跌宕起伏的故事主要讲述的是主人公鲁滨逊?克罗索所乘坐的船在途中不幸遇到风暴触礁,船上水手、乘客全部遇难,唯有鲁滨逊幸存.海浪把他卷上了沙滩.在克服了最初的悲观与绝望之后,他凭借自己顽强的毅力,与大自然了英勇卓绝的斗争.他只身漂流到一个荒芜人烟的孤岛上.为了生存,他用沉船的桅杆做了木筏,一次又一次地把船上的食物、衣服、工具等运到岸上,并在小山边搭起帐篷定居下来.他依靠自己的双手和智慧,利用枪支和简单的工具,自力更生,自食其力地过起了荒凉的野岛生活.经过不懈的努力,他不仅有了自己的住所和家具,还有牧场、种植园,甚至还养了宠物.在如此艰难的情况下,能过上这样的生活,是很不容易的,这完全是他凭借自己的毅力和智慧创造的奇迹.
我从贝多芬身上学到了许许多多崇高的精神,特别使我佩服的是他那种顽强地与命运抗争的精神.贝多芬全名叫“路德维希·冯·贝多芬”.贝多芬的童年是痛苦的.人生对他来说就好像是一场悲惨而残暴的斗争.父亲急于想开发他的音乐天分,使用暴力迫使贝多芬练习各种乐器.当他稍长大一些,恶运又一次降临到了贝多芬的头上:他失去了最亲爱的母亲,贝多芬悲痛欲绝,只有写信向朋友哭诉.
苦难中长大的贝多芬也是幸运的.法国大革命爆发之时,贝多芬曾遇见莫扎特,并相互交流.接着,又拜海顿为师.后来,贝多芬开始崭露头角.就在贝多芬初次尝到成功的甜蜜的时候,痛苦又一次降临.慢慢地,贝多芬耳朵的听觉越来越衰退,他的内脏也受着剧烈的痛苦的折磨.但他还是瞒着所有人,直到他再也不能隐瞒了,才写信给韦格勒医生和阿曼达牧师这两位好友.贝多芬耳聋的程度是逐渐增加的,但没有完全聋,可以说,几乎贝多芬所有的作品都是耳聋后写的.
人们在贝多芬那青春洋溢的脸上看到了天才的目光:从那目光里人们又可以看到他悲惨的命运.之后的岁月里,性格过于自由暴躁的贝多芬也不止一次的遭到了爱情的否绝.在遭受这些肉体痛苦之时,贝多芬又必须承受着另--种痛苦.
不但如此,他的身体也“背叛”了他,先后得了肺病、关节炎、黄热病、结膜炎等等.身体一天不如一天.尽管如此,但他从未放弃过音乐.要知道面对这么大的困难,贝多芬却毫不动摇,这需要用多大的勇气和毅力啊!
生命的沸腾掀起了音乐的终曲.贝多芬渴望幸福;他不愿相信自己的不幸是不可医治的:他渴望治愈,他渴求爱情;他充满着希望.也许现在你的成绩是差了点,但这并不代表以后你依然是这样.一定要相信自己的实力,对自己要有信心.
贝多芬与命运抗争,最终成为名人,同样,我们也要努力学习,做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贝多芬在写给弟弟们的信中曾说过:“只有道德才能使人幸福,而不是金钱.”
除了这一点外,本书的作者罗曼?罗兰也想告诉我们一些道理:悲惨的命运和痛苦的考验不仅降临在普通人的身上,同样也降临在伟人的身上.当我们遭受挫折的时候,应该想到这些忍受并战胜痛苦的榜样,不再怨天尤人,要坚定自己的信仰.
楼主 采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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