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52IJ教育培训网,今天小编为你分享的学习资料方面的学习知识是通过网络精心收集整理的:“批准逮捕_关于审查批准逮捕阶段补充侦查的困惑现行《刑事诉讼...”,注意:所整理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如你有补充或疑问请在正文下方的评论处发表。下面是详细内容。
本文发布时间:2016-04-20 04:30 编辑:勤奋者
精选知识
我认为你的说法是对的。
法律是一个庞大的体系,而且不同时期的法律是由不同的人制定的,难免有些顾虑不周全。所以有个关于法律的原则就是新法优于旧法,旧法同新法相抵触的部分一律废止,但没有抵触的还是可以继续沿用的,除非宣布整体废止了。另外一个原则就是上位法优于下位法,下位法与上位法相抵触的一律无效。这两个原则就是用于补充这些缺陷的,有时候对于法律条文不必太较真,只要根据这两个原则去判断和选择就行了。
- 评论列表(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
